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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程序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内资企业提交文件)
一、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提交如下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
3、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章程;
5、合营各方的资格性文件和资信证明;
6、由合营各方委托的合营企业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名单及中方董事会成员人选的简历;
7、中方合营者的主管部门的和合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设立合营企业签署意见;
8、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申办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如下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和身份证明;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名称核准通知书;
9、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三、申办内资企业应提交如下文件
(一)申请设立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资料以及有关委派、选举书或者聘用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住所证明。
(二)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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