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 政府窗口 时事要闻 沈丘大记事 本地财经 党建专栏 民营风采 文化长廊 招商引资 服务大厅 沈丘论坛
重要通知 最新公告
快速导航
沈丘简介
沈丘乡镇
现任领导
投资政策
投资程序
投资方式
招商项目
网业介绍
交通运输
视频中心
沈丘督查
企业家协会
网上办事  
访客留言 网上信访
新沈丘电子版 部门联系
沈丘在线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公民办事指南 >> 正文
奖励扶助
发布时间:2009-3-16  信息来源:沈丘县委政府网   浏览次数:3378 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具体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申请人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

②经村委会审议,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10天,于6月30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③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于7月31日前上报县级计生部门。

  ④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审查确认后,将名单批复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⑤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的名单反馈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10天。

  ⑥县级计生部门每年8月31日前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一次审核。

电话:0394-5222879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上一篇:工商局 下一篇: 县长民生热线
Copyright 2008 www.shenqi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长信箱
版权所有: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94-510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