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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
发布时间:2009-3-4  信息来源:沈丘县委政府网   浏览次数:3867 次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114.6公里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汽车养路费征收。

二、承诺内容及违诺责任
 1、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做到用语文明,礼貌待人。如工作人员有用文明忌语、态度恶劣者,除向当事人赔情道歉外,给予当事工作人员适当的纪律处分。
 2、公开收费标准。凡超标准收费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直至除名,并对第一举报人奖励100元。
 3、凡我局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执法资格。
 4、汽车养路费征收室坚持节假日照常上班。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天向车主声明,否则,扣除全室人员2%的浮动工资,对车主赔偿20元误时费用。
 5、汽车养路费征收人员坚持优质服务、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如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执法岗位。
 6、路政人员要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凡发现吃、拿,卡,要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调离执法岗位。
 7、严格管理,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如有公路“三乱”现象发生,违纪者轻则调离执法岗位,重则除名。

电话:0394-51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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