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干部的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制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指导协调全县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3、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和资格考试、职务聘任工作。
4、制订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指导人才市场:承办全县部分干部的调配工作,归口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管理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考核。
6、制订全县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的就业安置办法、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包分西己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7、组织、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作的实施;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手续。
8、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服务承诺
1、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遵守行为规范,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待,一声再见相送”,不得态度冷淡,盛气凌人。
2、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业务,努力做到快办、办好。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必须在15日内给予明确
电话:0394-51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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