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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9-12-14  信息来源:沈丘县委政府网   浏览次数:3366 次

 

一、职责范围

 1、主管全县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核定登记注册企业名称;
 2、监督检查市场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
 3、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调解合同纠纷;
 4、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5、监督管理全县各类市场,参与论证、规划全县市场布局,开展市场登记统计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7、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

电话:0394-5105816

标准与程序:

行政许可
一、 实施行政许可的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依法取得执法证);
2、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二)内容合法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
2、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三)程序合法
1、 程序的实体合法: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2、 程序的形式合法:涉及行政许可文书规范并符合法律规定。
二、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一)普通程序
(1) 公示: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等。
(2) 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向其提供格式文本,并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予受理。
(3) 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实质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
(4) 决定与颁证: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程序作出决定,并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二)听证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需要举行听证的。
(1) 通知:7日前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 听证:提供相关证据、理由,进行申辩、质证。
(3) 制作听证报告
(4) 作出决定: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行政确认
一、 实施行政确认的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确认,不得超越职权;
2、 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确认。
(二)条件合法
1、 严格执行行政确认的条件;
2、 审查证件及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程序合法
1、程序的实体合法: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实施行政确认;
2、程序的形式合法:涉及行政确认文书规范并符合法律规定。
(四)费用收取合法
1、要依法收取行政确认费用;
2、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实施行政确认的程序
1、公示:将行政确认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等予以公示;
2、受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3、审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决定与颁发证件:依法作出行政确认决定或依法颁发证件;
5、立卷归档:案卷保存期限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
一、 实施行政处罚的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依法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
2、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处罚对象合法
1、 对于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2、 对于不满14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不予实施行政处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违法行为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间歇性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4、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受他人胁迫、配合行政机关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5、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三)程序合法
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和一般程序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
1、 简易程序:使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罚款;
(2) 出示证件→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听取意见→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法定期限报所属机关备案。
2、 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案件核审→告知并听取意见(或举行听证)→依法作出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执行→立卷归档。
3、 听证程序
(1) 构成听证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2) 要求听证的:7日前通知→举行听证→制作听证报告→研究决定→执行→立卷规定。
行政征收
一、 实施行政征收的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未依法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收费;
2、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收费;
3、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收费。
(二)项目、标准合法
1、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进行收费;
2、 无法定依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程序合法
二、实施行政征收的程序
1、 核实收费项目;
2、 开具收费通知单;
3、 出具合法票据;
4、 执行“收支两条线”
5、 按照规定管理收费文书档案。
行政裁决
一、 实施行政裁决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2、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辖范围内实施;
3、 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
(二)程序合法
严格遵循行政裁决程序进行
二、 实施行政裁决程序
受理→举证→将申请书副本发给另一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审查、核实证据材料→进行调解→作出处理决定→归档。
行政强制
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标准
(一)主体合法
1、 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2、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3、 具有执法资格,并依法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方可实施;
(二)程序合法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履行行政强制手续。
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1、 取证:在有一定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违法事实决定是否采取行政措施;
2、 报批: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 执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亮明执法证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并出具相关文书。
4、 告知: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5、 调查、处理:在法定期限内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该执法标准和程序已于08年5月26日在沈丘县政府网站对社会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shenqi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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