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十一五”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县委提出的“兴工强农、民营先行,局部隆起、城镇带动,龙头辐射,惠及百姓”的工作思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抓住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放松,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沈丘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主要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县内生产总值达到103亿元,年均递增13.7%,其中一产达到22亿元,递增4.7%,二产达到54亿元,递增20.6%,三产达到27亿元,递增11.5%;农业总产值达到40.6亿元,年均递增5%;工业增加值达到47.6亿元,年均递增22%,其中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递增3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亿元,年均递增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8亿元,年均递增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4亿元,年均递增2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年均递增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年均递增9.5%,期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26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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