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 政府窗口 时事要闻 沈丘大记事 本地财经 党建专栏 民营风采 文化长廊 招商引资 服务大厅 沈丘论坛
重要通知 最新公告
快速导航
沈丘简介
沈丘乡镇
现任领导
投资政策
投资程序
投资方式
招商项目
网业介绍
交通运输
视频中心
沈丘督查
企业家协会
网上办事  
访客留言 网上信访
新沈丘电子版 部门联系
沈丘在线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时事要闻 >> 国内要闻 >> 正文
我国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或改进文字
发布时间:2007-5-13  信息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472 次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丁铭)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为了实现中国的少数民族不仅有自己的语言,还要有自己的文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先后帮助壮族、傣族等许多少数民族创制或改进了文字。

  中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新中国成立以前,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民族语言,但是有文字的并不是很多。除回族、畲族、满族使用汉文外,只有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傣族、哈萨克族、朝鲜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纳西族、彝族、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有自己民族的文字。其中,有的民族文字还不完备、不通用。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组织了大批语言专业队伍分赴少数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民族“自愿自择”和有利于各民族发展繁荣的方针,先后帮助壮族、布依族、苗族、侗族、哈尼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载瓦支系)等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或文字方案。帮助傣族、拉祜族、景颇族(景颇支系)等文字不完备、不通用的民族改进了文字。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上一篇:45位全国政协委员吁请设置中华母亲节 下一篇: 我国开设预科班帮助22个人口较少民族培养人
Copyright 2008 www.shenqi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长信箱
版权所有: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94-510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