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办〔2010〕 号
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
沈丘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展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办[2010]11号)要求,决定成立沈丘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殷晓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 刘 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蒋胜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李祥恒(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永生(县财政局局长)
郑瑞明(县卫生局局长)
范 亮(县教体局局长)
崔永华(县民政局局长)
柴元奇(县司法局局长)
鹿 峰(县直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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