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办〔2010〕 号
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得到县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追赶跨越排头兵”为主题,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突出特色,强化实践,有效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创造活力和创业激情,积极推动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总体要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1、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转方式、调结构、抓带动、上水平、增效益、惠民生、保稳定上当先锋、作表率。
2、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化解工作;发挥党员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3、服务人民群众。模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基本原则
实现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扣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2、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紧密联系党的建设和基层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活动的成效。
3、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创设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具生机活力。坚持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互动、联动,结对联创,形成城乡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全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争当科学发展先锋”(以下简称“一创双争”)为主要内容。
1、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争当“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个表率”。一是自觉学习的表率。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五是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3、争当科学发展先锋
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岗位,在推动沈丘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争当先锋。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促进农村发展的先锋、倡导文明新风的先锋、推进管理民主的先锋、服务群众的先锋。以深化和拓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通过设岗定责、党员承诺、民主议政、党员创业等载体,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建立规范有效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能力。
二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推进企业发展的先锋、深化企业改革的先锋、树立企业形象的先锋、维护企业稳定的先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丰富和拓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在生产经营一线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下岗、分流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就业、培训及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服务社区群众的先锋、共建文明社区的先锋、促进友爱和谐的先锋。推进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开展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引导党员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细、做好、做实。广泛开展争创“文明街道、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活动,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进社区、进家庭。
四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先锋、提升“两新”组织形象的先锋、促进社会和谐的先锋。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党的活动载体,通过党员发挥作用,带动员工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开展以发展、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创建活动,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好国家、业主和职工各方合法权益。
五是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思想解放的先锋、推动发展的先锋、服务基层的先锋、廉洁高效的先锋。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创“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六是学校、文化和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争当推动科教兴县的先锋、业务素质优良的先锋、遵守职业道德的先锋、服务水平一流的先锋。学校要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注重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教职工队伍建设,建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科研单位要紧紧围绕科技进步和发展,以促进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为目标,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作用。医疗卫生系统要积极适应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文化系统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主旋律和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服务好人民群众。
二、实施分类指导,坚持有序推进
创先争优活动中,各乡镇(办)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机关和企业、农村和学校的不同实际,制定不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争创标准,使创先争优活动更有针对性,富有实效性。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具体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2010年5月初)
主要任务: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结合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10年5月中旬)
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发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动员大会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5月下旬至2012年4月)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设载体,扎实推进“一创双争”活动。具体要采取“三种方式”,做到“五个强化”。
三种方式: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二是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三是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学习、比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讲党课、网络培训、电化教育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引导带动党员强化自我教育、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素质。二是“强化技能、比业绩”。基层党组织围绕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三是“强化服务、比形象”。分别在机关、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党员服务承诺、双强党员结对帮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树立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党性、比作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五是“强化组织、比创新”。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阶段,系统总结(2012年5月)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把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推荐“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工作。
第五阶段,评选表彰。(2012年6月至7月)
评选表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突出群众参与,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推荐。以乡镇(办)党(工)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为推荐单位,逐级进行评选和推荐。
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建考核组,对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考核。具体程序是:1.听取汇报。听取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汇报以及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汇报。2.查阅资料。查看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及档案资料。3.走访了解。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4.初步评定。按照评选内容、标准和细则的要求,逐项评定分数。5.形成意见。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
审定。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对象。
公示。对综合审定的评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表彰。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六阶段,展示成果(2012年8月至12月)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巡回宣讲。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组织报告团在全县巡回宣讲,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蓬勃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构建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县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办)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指导所属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乡镇(办)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要发挥好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直机关工委指导全县机关支部开展活动,县教育局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活动,县民政局指导全县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县公安局指导全县公安系统开展活动,县卫生局指导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活动,县委统战部指导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活动,垂直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办)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对所属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具体指导。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情况通报会等多种方式,推动面上活动的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结合“三走遍、三走进”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的肯定成绩,客观负责的指出不足,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要抓好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的督导,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每个阶段任务必须完成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同时,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要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党代表对各乡镇(办)、部门、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着力抓好建立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行好职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及互联网、党建网站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单位要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方案,有关方案及时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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