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县长杨永志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0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广明,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在红,副县长陈新民、蒋忠平、夏爽、王智华,县政府党组成员崔书志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杨所超、县政协副主席夏新明,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办、规划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杨所超关于对锦州辽能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考察情况及该公司来我县合作投资项目开发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指出,锦州辽能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1505亩,员工1800多人。企业于2009年5月成立,当年产值销售达到了20亿。公司主导产品是秸秆打包机、秸秆(木屑)颗粒剂、钾肥生产线、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发电设备和生物质发电厂,形成了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生产链。该企业计划在我县投资16亿元进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发,占地1037亩。其中,生物质电厂投资9亿元,装机容量90兆瓦,年发电量7.8亿度;生物质钾肥厂投资2亿元,年产4万吨钾肥;生物质颗粒加工投资2亿元,年产生物质颗粒54万吨;秸秆打捆设备生产投资3亿元。企业承诺,待上级发改部门核准后项目开始建设,建设周期为两年,并保证生产流程环保达标,三年内上缴税金3000万元以上。会议认为,从国家的产业政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我县的发展实际等多个方面来看,该项目都是一个好项目,应积极争取、抓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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