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检查组、第三批各参学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为便于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日报和周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日报、周报
各参学单位要按照《沈丘县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一览表》的日程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把学习培训任务完成的进度及效果上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和综合组。日报于每天下午3点前以邮件形式上报,要突出好的做法和经验、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特别是县领导到联系点指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周报于每周四下午五点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由县学组办汇总后,于第二天上午10点前报市学组办。
二、关于工作小结
1、各参学单位在10月9日前要将本地本单位把握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落实“五个更加注重”的情况;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动员、活动进度情况;学习规定书目,边学边改,增强学习效果情况;组织讨论形成共识情况;学习实践活动的特色经验、典型人物情况及计划调研走访、边学边改等情况形成书面小结,由县派指导检查组组长审核签字,报秘书组存档。
2、县派各指导检查组在10月9日上午10点前要将所指导单位学习讨论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形成书面小结,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书面小结可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传真:5102909;邮箱:sqxkxfzg@163.com。
中共沈丘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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