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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选聘第三批“大学生村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09-5-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313 次

 

沈丘县选聘第三批“大学生村干部”简章
根据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和沈丘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农村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 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14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12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周口市选聘第三批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网(www.zhoukou.gov.cn)和中华龙都网(www.zhld.com)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校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6张。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9年7月10日至1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12日上午9:00—11:00。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点设在各县市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种,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三)面试。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考场设在我县。
(四)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七)选聘。根据以上结果,结合拟聘人选情况,经县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市选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确定去向和有关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级班子任职。
四、待遇
被选聘人员待遇严格按《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享受以下待遇和优惠政策:
1.被选聘人员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2.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特别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3.被选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原单位享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享受村级干部同职级生活补贴,所需补贴经费由县财政列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发放;被选聘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大专生700元/月,本科生75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所有被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每人每月享有交通补助费、生活补助费100元。县委组织部要为每名“大学生村干部”开设专人账户,保证能及时足额领到补贴。
4.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
5.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6.到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今年全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适当增加。
7.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机关同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人员,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10.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1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学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12.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94—5105668
沈丘县选聘“大学生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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