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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洪山乡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政策
发布时间:2009-5-8  信息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883 次

 

为了保证“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及时得到落实,洪山乡在认真做好部门协调工作的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售后服务,加强监督管理。  

领会补贴实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了让农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洪山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采取印发宣传单、设立电话咨询等办法答疑解惑。同时,该乡还组织财政、工商等部门,按照“家电下乡”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抽调乡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村组和家电销售网点,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网点“家电下乡”的统一标识以及销售网点的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张贴到村民集聚地点和家电销售网点,便于农民识别和购买,让受惠农户和特许销售商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办理程序。

完善售后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为了使“家电下乡”真正惠之于民,让农民购置方便、使用放心,洪山乡加强对销售网点服务“家电下乡”的管理,要求各销售网点要具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需要送货的产品,保证送货上门,销售及服务网点具备所销售家电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技能,负责安装、调试,使用辅导,包教包会;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流通企业要协助销售网点做好退货事宜,并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销售行为。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洪山乡一是监督销售网点设立试点产品专柜,统一价格、标识和服务标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要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通了“家电下乡”维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范围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还包括新增的摩托车、电脑。三是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及维修标准、信息系统及发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搭车销售以及存在坑农害农和扰乱流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其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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