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 政府窗口 时事要闻 沈丘大记事 本地财经 党建专栏 民营风采 文化长廊 招商引资 服务大厅 沈丘论坛
重要通知 最新公告
快速导航
沈丘简介
沈丘乡镇
现任领导
投资政策
投资程序
投资方式
招商项目
网业介绍
交通运输
视频中心
沈丘督查
企业家协会
网上办事  
访客留言 网上信访
新沈丘电子版 部门联系
沈丘在线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重要通知 >> 正文
沈学组[2009]6号关于做好解放思想大讨论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23  信息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618 次

 

各指导检查组、参学单位、试点乡镇:
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环节,根据《沈丘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把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讨论时间
自4月21日至30日。
二、讨论内容
1、围绕活动主题讨论。这次大讨论活动的主题是“推动科学发展 加快追赶跨越”。各参学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开展讨论,着力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思想的大解放,探索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2、围绕思想实际讨论。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围绕破除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行大讨论。通过大讨论,坚决摒弃那些妨碍科学发展的旧思想、旧观念,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在创新中转换思维,在发展中统一思想。
3、围绕部门实际讨论。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围绕科学发展的难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有针对性地找出阻碍发展的主要问题,突出地方特点、部门特点、行业特点,具体明确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大讨论的专题。
4、围绕突出问题讨论。目前影响我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是经济总量相对偏小,工业经济竞争力不强,缺乏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社会保障能力较弱,城乡居民增收困难。各参学单位应围绕解决上述问题,结合调研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按照边学边改的要求,有针对性解决一至二个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5、围绕当前形势讨论。要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促进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和谐,再创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辉煌。
三、讨论步骤
大讨论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专题调研活动紧密结合,做好“五个一”。
1、组织好一场动员会。各参学单位要由主要领导及时作大讨论活动动员,鼓励大家说真话,讲实话,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大讨论活动。
2、开好一个座谈会。参学单位要集中一到三天时间,以支部为单位及时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全程参加,引导党员干部围绕本单位是不是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通过学习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上来。
3、开展一次征集意见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抽出一定时间,深入乡村、企业、学校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一次解放思想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各参学单位要分别选出解放思想和不解放思想的典型案例,通过群众的参与,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既查找存在的问题,又用实例教育干部群众。
5、开一次交流总结会。各参学单位大讨论活动后期,要在支部讨论的基础上,召开党组(委)会,同时邀请县分管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全面交流大讨论成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谈一件本人、本单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例,表一个态,提一条建议,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共识。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实践,核心是发展。各参学单位一把手不仅要做大讨论的组织者,更要做科学发展、解放思想的领路人,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更新观念、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改进工作,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一班人”,带动“一层人”,影响“一群人”,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县派指导检查组要加大指导力度,指导并参加各参学单位领导班子的大讨论活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3、推动工作。各参学单位要本着突出实践特色的要求,把解放思想大讨论与专题调研活动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整体,在调研中解放思想,在讨论中统一认识,在实践中突破束缚,在探索中转变观念,在创新中转换思维。力避坐而论道、纸上谈兵,要把学与干紧密结合,用干的过程和发展的实际成果教育干部群众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为干部群众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做到讨论和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4、做好总结。各参学单位要全面总结大讨论活动的成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县派指导检查组审查、分管县领导同意,于4月30日前上报至县学组办秘书组。
中共沈丘县委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4月20日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上一篇:沈学组 [2009]5号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 下一篇: 沈学组〔2009〕13号关于做好分析检查阶段指
Copyright 2008 www.shenqi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站长信箱
版权所有: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94-510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