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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加强招投标领域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4-21 点击数:3482

  我县在招投标领域推行以银行保函、保证担保或保险等多种非现金保证方式替代传统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稳经济、促增长,减少资金占压,减轻企业负担,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拓宽保证形式在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质量保险等形式替代现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质量保险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形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应排斥、限制或拒绝。相关投标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已经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还可用相关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进行替换。

  二是加强组织推动一方面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企业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相关信息,方便与保函、保证保险相关的人员及机构查询;另一方面支持相关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办理保函、保险的便利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依据职责,将本领域必须招标项目质量保证金以保函或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的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排斥保函或保险缴纳质量保证金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取得实效、企业获得实惠。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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