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沈丘县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
严格落实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计划,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公开拟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同估算价、资金来源、主要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切实提高交易活动透明度,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
招标计划发布机制的实施,有效延长了市场主体准备时间,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督促招标人科学谋划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获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等信息,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李培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