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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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8-02

沈政办〔2022〕64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丘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25日

沈丘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周口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退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对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全面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 任 人:王汉章、杜杰

  时序进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对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

  2.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 任 人:王汉章、杜杰

  时序进度:2024年12月底前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责 任 人:杜杰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及时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充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加强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事项风险防范,紧盯“恶意申报造假、团伙虚开骗税”,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责 任 人:杜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6.尽快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尽早批复年初预算,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8.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加强资金调度、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9.抓紧完成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按2022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的要求做好安排,并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做好安排并尽快拨付到项目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加强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王汉章、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建立全县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适度加快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工程建设和债券支出进度,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要求向国家和省市报送推荐项目,定期调度已安排发行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孙伟、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3.引导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政策许可且符合担保要求的情况下“能保尽保”。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加强与省市再担保机构合作,创造条件争取省市再担保机构对我县融资担保业务的支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6.将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和服务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7.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5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8.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扩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马洪军、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七)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19.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马洪军、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0.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马洪军、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2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2.加强融资对接,常态化推进“行长进万企”活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重点商圈、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聚集地,精准开展“两问四送”,扩大金融惠企纾困政策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3.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沈丘银保监办、人行沈丘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杨宇、仲维峰、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4.鼓励各保险公司扩大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探索通过减费让利、保费延期缴纳、延长保单到期日、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受疫情或经济下行影响严重的企业和人群渡过难关。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为营运车辆开辟理赔绿色通道、提供应急物资和快修服务等。积极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险、企财险、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团体意外险等险种,为企业财产损失、营业中断损失、经营场所内公众责任、员工安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胡鹏、杨宇、仲维峰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25.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6.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7.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推动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抵质押业务,破解轻资产、抵押担保不足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动产融资。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8.完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细化落实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较2021年提高。开展让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力争2022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转嫁、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重企业经营负担。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29.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0.根据个体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改进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和授信管理机制,大力创新推广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2022年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1.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等优惠政策。对2022年减免3—6个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国有房屋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对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国有银行可同等给予上述优惠。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2.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将其内嵌情况纳入合格审慎评估,并作为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的要素。优化提升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适当下放贷款定价权限,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3.强化窗口指导,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利率优惠,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管理,引导城商行对以上领域贷款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利率优惠10个基点(BP)以上。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34.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35.实施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动态调整,有重点、分层次、成梯队采取针对性服务措施,推动上市进程。加大培育力度,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与水平。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加大上市奖补力度,按照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奖补。到2026年,力争全县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达到5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6.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鼓励企业利用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7.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挖掘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入库,同时推荐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后备板挂牌展示。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责 任 人:胡鹏、张宇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8.鼓励我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产业整合提质增效,做优做强做大。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9.按照国家确定的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基本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新基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项目,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选取申报一批条件成熟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落地,推动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孙伟、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0.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碳中和)、双创等票据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41.组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县发改委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2.引导驻沈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省行争取信贷规模,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3.成立“险资入沈”工作专班,加快建立“险资入沈”项目储备机制、融资对接机制、跟踪服务机制,为我县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县发展改革委

  责 任 人:胡鹏、杨宇、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4.对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县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引导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省级),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5.支持驻沈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我县发展战略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等创新型企业,提供低利率、弱担保、长周期、以信用方式为主的信贷产品。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46.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张宇、郭临君、赵建诚、刘家骏、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3年2月底前

  三、推动稳投资政策落地见效

  (十三)快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47.实施南水北调(沈丘段)配套续建工程,布局建设配套管网和城乡水厂、提升南水北调水指标消纳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

  责 任 人:孙玉军、程怀峰、孙伟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8.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完成灾后重建项目,推进重要沙颍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委

  责 任 人:孙玉军、孙伟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四)快速拉升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49.加快推进阳新高速宁沈段和豫皖界段、沈卢高速沈遂段、兰沈高速兰太段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投资15亿元。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桥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赵北征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0.开工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建设工程“两河两港”内河航运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港航管理处、县发改委、港口物流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曹凡、孙伟、郭磊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十五)全力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51.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及的183项二级任务、省“十四五”规划51项重大工程158项二级任务,加强项目谋划,力争我县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责 任 人: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0月20日前

  52.落实中央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责 任 人:王汉章、张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四、推动促进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十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53.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并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4.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以汽车、家电、餐饮等领域为重点,传统促消费与电商相结合,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 任 人:刘家骏、陈伯友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十七)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55.严格落实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跟踪督导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责 任 人:杜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6.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县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标准化物业服务小区配建公共充电桩。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

  责 任 人:赵北征、赵建诚、孙伟

  时序进度:2025年12月底

  57. 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对二手车经销法人销售收购二手车的,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责 任 人:杜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58.促进家电、家具消费,研究支持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15类产品的专项政策。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刘家骏、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

  (十八)加快发展平台经济。

  59.落实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专项政策,积极争取在线教育、在线办公、互联网医疗等线上服务试点,探索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餐厅、无人物流等服务业态,“一事一议”力争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以及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和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孙伟、刘家骏、张海洋、韩向立、赵北征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0.落实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对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给予资金支持。按照省统一安排,积极组织申报海外仓示范企业、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刘家骏、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五、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地见效

  (十九)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61.全面落实我县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保障住房市场供给,积极提供金融和财税支持,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赵建诚、杜杰、王汉章、贾俊峰、卜晓鹏、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2.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个人住房消费合理信贷需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责任单位: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3.研究制定沈丘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采取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赵建诚、杜杰、王汉章、贾俊峰、卜晓鹏、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4.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人行沈丘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仲维峰、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65.用足用好并购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对此类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6.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一刀切”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对建筑企业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重点监管资金,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贷款。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7.鼓励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设计融资路径,创新融资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对列入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8.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和审批流程,实行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制定以保函等额替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

  责 任 人:赵建诚、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69.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立足实际回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和安置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支行

  责 任 人:赵建诚、王汉章、贾俊峰、卜晓鹏、胡鹏、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0.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列入不可抗力因素,制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合理顺延商品房竣工交付、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赵建诚、朱丽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1.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一楼一策”处置化解问题楼盘。加强涉问题楼盘项目企业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闭环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问题楼盘项目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赵建诚、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一)扩大房地产领域投资。

  72.鼓励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支持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赵建诚、孙伟、王汉章、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3.协同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制定入廊收费保障机制和实施政策,激发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已建城县地下综合管廊沿线所有管线原则上应入尽入。

  责任单位:县城市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工信局

  责 任 人:程怀峰、赵建诚、孙伟、龚一、张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二)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7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 任 人:秦科志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5.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 任 人:秦科志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6.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夫妻双方6000元/年提高至每人6000元/年。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进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利用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等各类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 任 人:秦科志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异地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 任 人:秦科志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78.房产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备案准入的,首次备案准入实行审批制,同一项目新增楼盘备案准入实行备案制。高层住宅项目备案准入时,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由“达到总设计层数的2/3”调整为“达到总设计层数的1/2”;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形象进度达1/3以上即可申请备案准入。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 任 人:秦科志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六、推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三)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79.在前期下达176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贴资金793万元,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李旭升、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80.将1.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落实到各乡镇种植户。推动把秋粮种植面积落实到乡、村,确保秋粮面积达到96万亩任务目标,推动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国栋、李旭升、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9月中旬前

  81.精心组织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国栋、李旭升、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完成小麦等主要夏粮品种旺季收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年粮食市场化收购,2023年4月底前,完成玉米等主要秋粮品种旺季收购。

  82.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022万元,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李旭升、刘向东、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3.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机技术中心

  责 任 人:李旭升、王汉章、刘永将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四)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84.加速推动屋顶光伏开发,进一步梳理优化存量风电项目,推动风电项目等加快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并网发电。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孙伟、刘向东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五)增强煤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85.开工建设沈丘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切实提高我县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沈丘港口物流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孙伟、郭磊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七、推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六)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

  86.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等领域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

  责 任 人:孙伟、张宇、赵北征、刘家骏、马卫锋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87.围绕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和重点项目五大领域,建立“四保”(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企业(项目)白名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

  责 任 人:孙伟、张宇、赵北征、刘家骏、马卫锋、韩向立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七)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等成本。

  88.支持企业开展防疫、消杀、闭环管理活动,强化对省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及时拨付相关企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89.推进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明确可保留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 任 人:孙伟、程怀峰、陈伯友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出台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具体政策举措

  90.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较2021年再降10%。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 任 人:张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八)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91.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2.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3年6月底前

  93.研究制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减免资产出租租金的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李旭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4.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银行业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杜杰、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二十九)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

  9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鼓励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贷款。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胡鹏、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96.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责 任 人:张健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7.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申请审核信用修复的实行“即接即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责 任 人: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98.全面落实国家、省、县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措施,设置交通运输“四保”白名单企业高速路口专用“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对白名单企业的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的吃住行等隔离费用全免。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港航管理局

  责 任 人:赵北征、郭磊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9.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赵北征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0.落实油价补贴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城县公交企业进行补贴,实行营运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赵北征、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8月底前

  101.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鼓励适度延后营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责任单位: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2.建立“12328+三级调度”机制,开通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责 任 人:赵北征、周亚男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3.各地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以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为由限制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赵北征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一)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104.建立长三角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专案专班保障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赵北征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5.“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头部企业和重点企业关键原辅材料采购、零部件配套、设备运输、资金等问题,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循环顺畅。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 任 人:张宇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6.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县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县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 任 人:张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组织10场产销对接活动

  107.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责 任 人:张宇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二)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108.积极争取国家城乡冷链专项资金,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提升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责 任 人: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09.支持区域物流枢纽投资超过5000万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设施、保税仓储等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积极争取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孙伟、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0.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孙伟、刘家骏、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1.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积极组织、配合首批评选县域示范性物流公共配送中心、示范性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刘家骏、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2.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沈丘县支行、沈丘银保监办

  责 任 人:仲维峰、杨宇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3.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责 任 人:李旭升、孙伟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三)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114.加快实施2022年度全县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充分发挥港资、台资、日韩、世界500强四个利用外资专班作用,争取更多对我县经济具有带动拉动效应的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责 任 人:孙伟、刘家骏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5.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刘家骏、孙伟、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6.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

  责任单位:人行沈丘县中心支行

  责 任 人:仲维峰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17.加快出台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办法,完善外企“服务官”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责 任 人:刘家骏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三十四)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118.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争取企业吸纳、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确保总体就业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19.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20.扶持中心城区在城乡接合部选择交通便利、人员集中的地点建设零工市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加大促进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1.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积极申报2022年省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力争建成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122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确保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23.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4.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七)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力度。

  125.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支持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选树县返乡创业之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26.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善政策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

  责 任 人:马洪军、孙伟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八)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

  127.做好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强化人岗供需匹配,实现市场主体恢复和就业增加双促进。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8.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29.积极争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新县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马洪军、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0.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做好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帮扶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马洪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三十九)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13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2022年度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

  责 任 人:李坚、孙伟、马洪军、李世海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32.用好中央和省下拨我县的救助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

  责 任 人:李坚、马涛、王汉章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33.严格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完善落实粮食、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和成品粮油库存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储备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责 任 人:孙伟、刘家骏、李旭升、王国栋、陈伯友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4.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朱丽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四十)牢牢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

  135.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乡镇集中隔离点建设,在城区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责 任 人:韩向立

  时序进度:沈丘县永久性方舱医院,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规划,适时启动建设。大型集中隔离点,2022年12月底前对利用、征用、盘活的集中隔离点完成改造;2022年12月底前新立项建设的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四十一)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136.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完善适应扁平化指挥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县、乡、村防汛应急、紧急避险预案,完善行业专项预案,积极开展包括紧急避险、紧急抢险在内的防汛应急综合演练,有效提高防汛应急处突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责 任 人:马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二)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37.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8.督促企业及控股股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鹏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39.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危险化学品、教育体育、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农药、农业机械、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商贸、水上交通、消防、电力、油气长输管线、风力发电、物流园区、文化旅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养老机构、有限空间作业、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滚动式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责 任 人:马涛

  时序进度:2022年12月底前

  140.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汉章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1.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赵建诚

  时序进度:2022年9月底前

  142.加强基层基础和应急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市、县、乡扁平化信息化指挥平台和调度会商系统。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责 任 人:马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责 任 人:马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4.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责 任 人:马涛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扛实稳住经济大盘政治责任,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靠前发力、适度加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快落地、早见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定期研究调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县直各部门要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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