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环境,提升群众居住质量,槐店回族镇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质量。
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喇叭广播、宣传车辆,开展深入人心的宣传引导活动,增强群众责任意识,动员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三边四化五美”工作标准抓好具体工作的贯彻实施。
加强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每次考核后三名的村,大会批评,对于连续落后的村居,村书记给予警示约谈、对前三名的村,大会表扬并给予一定的费用奖补,推动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刘慎 贾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