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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30     点击数: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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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办〔2019〕8号

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沈丘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8〕10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商建字〔2016〕17号)的通知及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沈丘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互联网+”为抓手,按照“统一规划、系统设计、领域侧重、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跨越发展”的方式实施,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乡村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拓宽沈丘农特产品的网络流通渠道,打造沈丘县域品牌,促进沈丘产品上行。通过电商扶贫,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结合沈丘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和农村消费市场、网络设施及各项硬件条件等实际情况,在2019年8月1日—2019年底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孵化园、电商物流产业园,电商冷链保鲜仓储配送产业园和全县260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争取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农产品上行、售后等服务,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5%以上,电商培训受众不低于12000人次。全面提升农村“互联网+”应用水平,巩固脱贫成果,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沈丘新征程,在中原更加出彩中绘就沈丘特色添彩画卷。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宣传体系。通过大规模持续性的宣传,让全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互联网,实现再就业和创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单、墙体标语、文艺表演等多种立体化的传播手段,在沈丘电视台、沈丘在线、今日沈丘、沈丘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政策、工作进度、典型示范、培训活动、创业模范,引导广大网创青年、农民、残疾人员致富,在乡村的公共墙体、户外屏幕、物流车辆设置显眼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标语。

  (二)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电商办公室管理运营,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枢纽作用,探索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等帮扶机制,切实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服务中心为从事互联网创业和相关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方面服务。

  (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服务中心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依托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利用河南工学院与我县校地对接的优势资源、聘请专业培训机构以及邀请电子商务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等师资力量,开展分级培训,培育消费习惯、提升电商技能、打造电商经济,同时强调培训的专业化。培训内容分五级,即基础班、进阶班、精英班、传统企业家转型班、定制主题活动沙龙。

  (四)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现有仓储物流资源,推进各乡村站点联动,建设县域电商物流分拨中心,统一调配物流、实现共享。县级中心依托现有物流中心和原有仓储配送设施,按照一流标准和电商发展需求升级改造;乡村级服务站点在整个县域网点中优选升级改造。整合本地网贸仓储和快递物流资源,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合作,使快递配送能够延伸至乡村一级电商服务站,解决当地农产品销售上行配送“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按照沈丘农特产品的特点,服务中心协助进行包装设计,使其符合网络销售特性,并需有资质的中介检测机构抽检,以确保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加强网络宣传,由服务中心组织精英团队,有组织的进行创意和策划制作,把沈丘农产品信息发到平台、论坛进行推广,促进农产品上行。指导农民进行农产品的品质控制以及标准化生产,使农民自有产品品牌化。同时针对我县食品加工、棉纺织品等优势传统企业,积极培训企业触网,指导产品网络化销售运营,凸显线上线下融合的优势。

  (六)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立乡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面积40—60平方米,具备线下体验、基本仓储配送;按照市场化运营,争创“一村一品”的原则,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260个,覆盖率达100%,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为周边农产品上行提供信息发布,宣传推介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20日)

  完成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网络平台和配套系统配置,完成电商物流配送资源的整合,部分村级服务站点试点工作,完成农村宽带、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90%;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三)全面铺开阶段(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30日)

  完成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高效运营。实现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全县的行政村100%,解决农村电商配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人次不低于12000人,重点培训村级电商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全县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持续开展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260个乡村级服务点的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三)整改提升及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迎接上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及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指挥部下设电商办公室,主抓该工作的县领导任电商办主任,下设协调组、宣传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及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营造发展氛围。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站点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保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财政厅、商务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培训,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当地产品研发、网上推广、沈丘县域品牌打造,本地电商示范企业的扶持奖励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依法依规,按照上级要求严肃纪律,确保每一笔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配套资金,并根据每年产业发展情况给予全力支持,全力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具有沈丘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行业标准、质量监管、电商诚信体系和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安、工商、食药监、税务、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在农特产品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附件: 1.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挥部成员

  名单及相关职责分工

  2.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

  及拨付办法

  3.沈丘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

  概算分配计划汇总表

  附件1

  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挥部

  成员名单及相关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  皇甫立新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  刘国庆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  郝四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刘永将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卢新颖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志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程  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  彬   县商务局局长

  彩万勇   县财政局局长

  时素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怡生   县工信局局长

  张天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窦  巍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韩  平   县审计局局长

  李旭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海洋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朱  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建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北征   县交通运输局

  卢晓刚   县供销社主任

  汪  洋   县税务局局长

  魏  华   县邮政局局长

  刘  焱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仲维峰   人民银行沈丘县支行行长

  白立俊   农业银行沈丘县支行行长

  张永胜   邮储银行沈丘县支行行长

  张永政   沈丘农商银行董事长

  胡  勇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行长

  张建营   中国移动沈丘分公司经理

  刘晏淼   中国联通沈丘分公司经理

  程  鑫   中国电信沈丘分公司经理

  其他成员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相关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

  (二)县商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承担领导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好议定事项,做好电商企业和协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做好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县考察、投资服务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落实和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拨付。

  (四)县扶贫办:协调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融合,为本县扶贫对象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配合县商务局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报送电子商务人才工作信息。

  (六)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负责全县网络信息的应用和管理;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搞好农村网络建设,力争全县农村网络覆盖率100%,做好农村WIFI服务。

  (七)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的制定。

  (八)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为本县优质地方产品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沈丘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的认证支持。

  (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特色农产品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发展;大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规范和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全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与电商企业的合作。

  (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督促全县各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训练。

  (十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网商创业园等项目的供地保障。

  (十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规划建设。

  (十三)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协调制定电商产业园的物流发展规划,支持和配合园区仓储集散中心建设以及全县电商物流配送点的规划建设,规范快递物流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网络产品物流配送提供优惠条件和政策支持。

  (十四)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沈丘县支行及其他各专业银行:负责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协助电子商务企业做好支付平台相关建设,为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提供金融和融资服务。

  (十五)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报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

  (十六)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电子商务宣传工作规划,指导电子商务发展宣传工作。

  (十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宣传工作;电子商务领域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网络文化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新闻出版、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向电子商务指挥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八)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指挥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九)县供销社: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指挥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二十)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全县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一)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乡村电子商务网点选址和人员培训的组织,以及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广工作。

  附件2

  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

  管理及拨付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16号)、《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500万元。

  二、使用原则

  (一)定额补助原则。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实行分项补助,定向奖补,按协议拨付。项目投资要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公开招标,最终以审计结论为准。

  (二)公开规范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诚实申报,公开评审,公平竞争,科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10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电商运行服务站体系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建设等。

  (一)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9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00万元,社会企业资金3000万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建设7800㎡县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运营服务区、产品展示区,引导有产品流通的电商企业、专合组织,创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开展电商创业,引领有意愿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沈货商城、移联网信、乐村淘、云书网等平台开设网店,以及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等便民服务及网络和微信宣传推广。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0万元。用于组织乡镇(办事处)村干部、电商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开展电商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加大对全县有意愿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

  (三)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9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00万元,社会企业资金5000万元。升级改造26000㎡仓储物流,4000㎡保鲜冷链和分拣中心和2000㎡物流分拨中心。整合物流快递企业,建好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协调统筹现有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购置配送车辆,升级改造乡村配送站点仓储等。

  (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0万元。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做好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化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五)农村电商运行服务站体系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6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0万元。建设乡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面积40—60平方米,具备线下体验、线上展销,物流配送等功能,同时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为周边农产品上行提供信息发布,宣传推介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六)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建设

  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00万元。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刷墙标语、车体广告、大型标识牌等宣传手段以及各类创业评优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电子商务氛围。

  (七)日常运营维护

  计划安排地方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日常运营维护。

  四、资金使用管理

  (一)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注重绩效”的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股权投资、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支持方式,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和购买流量等支出。

  (四)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对同一个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五)资金拨付。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向项目承办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未经验收合格的项目,视项目进展情况预拨部分资金(最多不超过拟补贴额度的30%)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待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部分资金,如建设项目未能如期通过验收,将追回前期预拨资金。

  五、财政资金拨款程序

  (一)县级运营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办法

  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含房租、装修、有关设备、水电、网租等)给予补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预拨资金和5%质保金外,一次性拨付到位,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拨付。

  (二)县乡村三级运行服务体系(站、点)建设资金拨付办法

  除相关设备装备费用之外,每个乡村服务站点经验收合格后拨付95%资金,绩效考核达标后拨付下余5%部分。

  (三)物流配送系统建设资金拨付办法

  物流配送企业配送车辆投入运营且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补贴。

  (四)电子商务培训资金拨付办法

  按照现行财政政策规定,按人次一季度一审核一补贴拨付。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资金拨付办法

  承办企业先报方案,经财政评审后实施,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验收拨付。

  (六)电子商务进农村操作服务系统软硬件建设资金拨付办法

  软件投入运营后,经专家组及指挥部认定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六、管理监督

  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公开申报、部门组织审查、县政府审定、社会公示、资金拨付、追踪问效等阶段实行综合管理,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其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县监察局和县审计局要加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承办企业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项目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的,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商务局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3

沈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资金概算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  资金

社会企业资金


1

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网络和微信宣传推广

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建设7800㎡县公共服务中心,390个村级服务站点。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运营服务区、产品展示区,引导有产品流通的电商企业、专合组织,创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开展电商创业,引领有意愿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沈货商城、移联网信、乐村淘、云书网等平台开设网店,以及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等便民服务及网络和微信宣传推广。

3525

295

300

3000


2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用于组织乡镇(办事处)村干部、电商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开展电商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加大对全县有意愿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

225

25

200



3

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升级改造26000㎡仓储物流,4000㎡保鲜冷链和分拣中心和2000㎡物流分拨中心。整合物流快递企业,建好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协调统筹现有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购置配送车辆,升级改造乡村配送站点仓储等。

5850

590

400

5000


4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做好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化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500

300

200



5

农村电商运行服务站体系建设

建设乡镇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面积40-60平方米;建立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面积20平方米以上,具备线下体验、线上展销,物流配送等功能,同时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为周边农产品上行提供信息发布,宣传推介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600

260

200



6

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建设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刷墙标语、车体广告、大型标识牌等宣传手段以及各类创业评优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电子商务氛围。

200

30

100



7

日常运营维护

用于日常运营维护。

100


100



总计



11000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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